1.制訂女工工作年度計劃、總結;
2.開展多種有益女職工身心健康的文化教育活動;
3.協助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落實情況;
4.做好教職工慰問和困難補助工作;
5.協助會計做好出納等财務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