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會:
為深入貫徹中省以及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據全國總工會印發的《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從工會經費中設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專項資金(以下簡稱“防控專項資金”),納入2020年度收支預算管理,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問等專項工作。現将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各分會繳納會費的會員人數每人核發50元經費用于疫情防控專項工作。
二、防控專項資金應堅持專款專用,隻能用于購買口罩、消毒液、測溫儀等與疫情防控工作相關的物品物資和看望一線防疫工作人員的慰問品,不得用于與疫情防控無關的支出,不得用于發放加班費、補貼等。
三、各分會根據會員人數核算本分會防控工作專項資金總額,先自行墊付。開學後,憑相關票據到校工會報銷。如遇問題,可随時與校工會聯系。
四、各分會要充分發揮工會組織作用,及時宣傳和帶頭執行學校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單位黨政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校工會
2020年2月8日